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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114 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作業要點

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作業要點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引導學校針對博士生入學甄選機制、學校職涯輔導、學生實習銜接及師生參與產學合作研究等情形,擇優加碼補助獎學金,提升博士班就讀意願,特訂定本要點。 

二、計畫執行期間自一百十三學年度至一百十七學年度止,總計為五年。 

三、申請資格及補助對象: 

(一)申請資格:設有博士班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包括技職校院,以下簡稱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及軍警校院。 

(二)補助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且非在職之博士班一年級至三年級學生,且獲補助期間應非屬全職工作者。 

(三)前款所稱非全職工作者,指勞動部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規定之部分工時勞工。 

四、申請程序: 
(一)申請補助人數:學校申請計畫應以「校」為單位,申請名額以學校最近一學年度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博士班一年級至三年級之註冊人數總數為上限。 
(二)申請期程:學校應依本部公告期程及格式撰寫計畫書,並於指定期間內,向本部提出申請。 
(三)前款計畫書,應包括下列事項: 1、結合職涯輔導,與產學資源共同挹注獎學金。 2、校內現有博士生現況、人才培育目標、課程規劃、職涯輔導機制、獎學金甄選機制及資源規劃。 3、博士生畢業流向追蹤機制及成效管考機制等。

 五、審查機制: 
(一)審查方式:由本部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依學校所提計畫書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邀請學校列席說明。 

(二)審查重點: 1、整體資源面:包括獎學金校內外資源規劃、對推動單位(系所或學程)之全校性行政支援規劃及博士生畢業流向追蹤機制等。 2、人才培育面:包括獎學金甄選機制、課程規劃及職涯輔導等。 3、預期成效面:預期成效指標之規劃與説明,包括博士生培育成效及管考機制等。

 六、經費補助及名額核定: 

(一)補助經費:本部補助每位博士生每月新臺幣(以下同)二萬元,學校及企業合計配合補助二萬元,每月總計四萬元。 

(二)名額及經費核定:本部依通過計畫之學校名單,核定各該學校補助名額及經費;並由學校於校內自行分配各系所或學程之補助名額。 

(三)加碼補助:本部得依學校計畫審查結果,於第一款補助外,擇優核予補助經費;學校得透過校內甄選機制,運用本部另核予之補助經費,提高博士生獎學金之金額。 

(四)支領原則: 1、受領獎學金之博士生不得重複請領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之獎學金。 2、博士生有前目情形或提供不實申請資料者,學校應追繳已領取之獎學金,並追究相關責任。 3、學校對本部補助博士生之二萬元部分,不得與學生約定附有負擔之支領條件。 4、學校及企業配合之配合款二萬元,應全額直接給付學生,不得以其他非金錢给付形式折抵(例如減免或折抵設備使用費等)。學校與學生約定有負擔之支領條件時,應經學生書面同意,並符合下列規定: (1)校內妥善溝通以形成共識。 (2)循校內程序明文訂定相關規範,並公告實施。 (3)約定負擔應與學生專業學習、研究、職涯發展或畢業條件有關。 

七、經費請撥、支用及結報方式: 

(一)計畫核定後,補助經費採分年撥付。每年經費執行期間為十二個月,原則於計畫申請通過之當年度八月一日開始,至次年度七月三十一日止。 

(二)學校應於審查結果核定後,依相關審查意見及核定經費額度修正計畫書據以執行,並將修正後之計畫書函報本部辦理撥款;次年度經費應經本部審核前一年度執行成果通過後,再辦理核定及撥款事宜。 

(三)經費請撥、支用及結報,應依本要點所定經費使用原則辦理;如有未盡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辦理;如有補助結餘款或未執行經費,應全數繳回本部。

 八、成效考核:
 (一)考核方式 1、受補助學校每年應檢送年度執行情形說明,並配合依本部公告期程辦理期中成效考評;於核定之計畫期程執行完畢二個月內,應檢送成果報告至本部辦理結案。 2、期中成效考評由本部邀請專家學者考核,並作為後續補助人數及額度之參考。 3、本部得視實際需要至受補助學校進行實地訪評,作為是否繼續補助之審查依據。 
(二)考核內容:
1、執行成果:博士班註冊人數及註冊率、經費使用情形、職涯輔導辦理情形、學生培育成效、學術或產學合作成果。 2、執行檢討:學生意見回饋及執行成效提升措施。 
(三)本部得隨時派員查核計畫執行進度及帳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就學校所支費用不予核結或酌予刪減、停止撥付次年度之經費補助或終止補助: 1、各項經費有不符規定或不實之支出。 2、未依規定提報資料或資料錯誤。 3、本部得視學校執行計畫情形、辦學品質及相關辦理結果,有重大違失情形者。 4、經費執行率未達百分之八十且無正當理由。 5、學校計畫執行期間內,聘任之人員涉及性別平等案件或計畫執行涉及其他違反法令行為。

 

******申請資料表請於9/15日中午前繳交

*******有申請不代表通過,因為全校只有一個名額

********與上述辦法不符者,一律退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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